珠宝店陈列的一颗价值12万英镑的钻石被盗。
警官奥弗兰和助手查看了现场和防盗装置,发现一切完好无损。检查那只存放钻石的柜子时,发现在玻璃板的国家连接处,有一个很小的洞,洞边上还有一根比头发还细的毛。
这个洞和这根毛是破案的唯一线索。看来盗窃犯确实是一个非同小可的高手,奥弗兰不由得皱紧了眉头。
第二天,奥弗兰让记者在报上发表了一条新闻:“钻石盗窃案已告侦破,警方已拘留了盗窃犯。”
一个月过去了,人们对这桩盗窃案已经淡忘了,毕竟在伦敦这么一个大都市里,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刑事案件。
奥弗兰又叫人在报上一边登了一则启事:某勋爵的家传金表不慎滑到地板上的破洞内,有能不撬开地板而取出金表者将予以重谢。
启事在报上一连登了三天,三天中都有人自称有办法取出洞中的金表,但是都没有获得成功。第四天,有一个医生模样的人上门来,自称有办法取出洞中的金表,但在取前必须谈定酬金的数目。奥弗兰跟他讨价还价磨了一阵,最后同意把酬金定在10000英镑。
这人就打开随身携带的一只小木盒,取出一只长毛的小动物,说:“这产我训练了很长时间和小宝贝,它能钻到洞里找到金表。”
奥弗兰取出了警官证,说:“好,请你到警察局去表演吧!”
经过审讯,这人果然是偷钻石的盗窃犯。
可是,这是为什么呢?